機關組織依「法務部矯正署技能訓練所組織準則暨辦事細則」規定,隸屬於法務部矯正署,設簡任所長1人,綜理全所事務;秘書1人,綜核文稿及各科室業務聯繫,襄助所長處理全所事務;下設調查分類、輔導、技能訓練、衛生、戒護、總務等六科,及人事、政風、會計三室。全所預算員額編制為155名(職員148人、駕駛3人、技工1人、工友3人)。